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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辆遭水浸保险可赔付
2008-06-27 09:05 来源:南方日报

保险同业公会发布特别指引,保监局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保险同业公会近日下发的《深圳市特大暴雨灾害中水浸车辆理赔工作特别指引》称,“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损坏”本属于除外责任,但考虑到本次暴雨灾害水位较深,发动机进水较为普遍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目前仍可通融赔付。

    保险同业公会同时提醒车主注意,当车辆被水浸泡后,千万不要再启动车辆,以免加大车辆损失。遇险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说明涉水、救援等情况。

    据介绍,保险公司将针对暴雨中遭水浸的车辆优惠给予核定一定的发动机清洗费用,行业内也对最低清洗费用进行了规定。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给予更换机油、机油滤芯、空气滤芯等配件。对于电器、电脑以及其他部件的配件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配件受水浸的实际情况,结合清洗的实际效果予以确定相关配件损失。

    据悉,自6月13日以来,保险公司已受理水浸车案件近万宗。目前平安、人保、太保和中华保险深圳分公司都已建立起二级应急响应机制,所有理赔人员24小时响应。深圳保监局和保险行业要求各保险公司结合地震灾害和深圳的台风、特大暴雨自然灾害较多的实际情况及理赔工作经验,研究建立和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将其纳入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内容。(见习记者/潘玉蓉)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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