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0月开始,梅州市司法行政系统166名科级以上干部分别挂钩8个县(市、区)司法局114个基层司法所,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行政服务,切实为民办好事、做实事。这是梅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绿色崛起”、提高司法行政水平而实施的“五个一”工程(即干部挂钩、法制宣教、调解员培训、法律援助和调解纠纷五项工程)中的一项活动内容。至目前,“五个一”工程已初见成效。
干部挂钩工程:更好服务基层
市司法局班子领导各挂钩一个县级司法局,市、县(市、区)司法局机关的每名科以上干部挂钩一个镇(街道)或村,要求挂钩干部着重指导、协调、帮助挂钩点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促进和谐梅州建设的意见》等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司法保障能力,让基层群众真正“找得到人、办得成事”。
法制宣教工程:探索“大普法”格局
市司法局专门邀请省司法厅、市人大以及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参加该局举办的“服务绿色崛起、争当法制宣传排头兵”研讨会,积极探索构建“部门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大普法”格局,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平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保障。同时发挥干部挂钩结对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每年为结对镇、村干部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培训,为挂钩镇(村)的中学(小学)上一堂法制辅导课、办一个法制宣传栏,提高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
调解员培训工程:提升基层队伍素质
梅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利用全市村级“两委”班子换届的大好时机,把新上任“村官”纳入培训对象,举办“村官”法律知识培训班。同时把全市调解员集中到“司法之家”培训中心进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通过整合基层人民调解资源,强化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从根本上缓解基层司法所人员紧缺的问题。
法律援助工程:促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干部由被动提供服务改为主动上门,指导法律援助部门和律师事务所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同时专门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了局长接访室、法律援助大厅和法律咨询室,并拓展公益性法律服务领域,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弱势群体,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调解纠纷工程:及早化解矛盾纠纷
梅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机制衔接工作,把梅州市调处纠纷的触角和力量延伸到底、到边,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干部下访”和“迎奥运、保稳定”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主动服务党委政府的重点中心工作。活动中,各级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分流、立案承办、督办检查、结案执行等相关调解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梅州日报 记者涂样生 通讯员熊斌 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