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日行动”专项督查中,潮州市安监局负责牵头对全市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督查。目前,有关部门已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向省督查组作了汇报。
据了解,5月上旬,潮州市安监部门组织督查组对两县两区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共检查了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个烟花爆竹批发仓库、10个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门市和25个加油站。督查组在对潮安县一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存在个别无防爆电器、没有防泄漏报警仪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上墙,督查组立即要求企业按时进行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比以前有进一步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都能够严格执行;各企业基本上都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能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了不少安全问题,对此,市、县区安监部门当场下达了检查意见书,要求企业必须马上落实整改。截至目前,该检查组共检查相关企业43场次,下发现场检查纪录表43份,指出存在安全隐患68处。
据潮州市安监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潮州市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家,加油站14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乙种)69家。在本次“百日行动”中,市有关部门将对这些企业进行全面督查,彻底杜绝安全隐患。同时,这部分企业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根据目前各地自查情况来看,各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自查117家,自查隐患366条,已自改隐患350条,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6条,限期整改16条,落实资金140万元。(潮州日报 记者 陈福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