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国企转制力度的加大等原因,征地拆迁、劳资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在此情况下,梅江区 认真按照“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联合调处”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大调解”工作实效,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去年至今,全区没有出现一宗群众到省或进京上访事件,确保了各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顺利进行。
该区注重围绕“四个环节”发挥“大调解”效能:一是建立制度,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同时建立人民调解的排查预警机制、调处联动机制、考评督办机制、总结表彰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广泛宣传,采取发放公开信、悬挂横幅、制作橱窗、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营造“有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化解”的浓厚舆论氛围,提高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三懂三会”(懂政治,会做群众思想工作;懂政策,会用政策规定处理民间纠纷;懂法律,会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要求,加大对各级调解人员的培训。四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区6个镇(街道)、93个村(居)委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和公证法援联络点,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各级法律顾问,让法律服务人员成为矛盾纠纷的排查员、信息员、调解员和基层调解人员的培训员。
同时,该区注重通过“四个结合”来增强调解工作实效:一是注重与矛盾排查相结合,在工作中做到边排查、边调解,发现矛盾隐患,随时跟踪处理,以排查促调解,以调解带排查,使矛盾及时发现,尽快解决。二是注重与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及时组织法律宣传队进入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为群众讲解城市规划、国土管理、信访、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从源头上防止各类纠纷的发生,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近两年来,共为东山教育基地、客家公园、S223线、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江南东片工程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化解矛盾纠纷400多起,避免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10多起。三是注重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针对在“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分类、整理,建立台账,落实区领导包案等措施,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去年全年结案率达92.2%。四是注重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使当事人明晰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促进了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据了解,去年至今,该区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57件次,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749宗,调解成功3649宗,成功率达97.3%,同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2起87人次,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梅州日报 涂样生 叶志明 古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