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8日电(苏拥兵)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出台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生重大疾病基金扶助办法》。该办法对扶助对象的医疗费用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再给予扶助,金额最高达到3万元。
据《韶关日报》报道,该办法对有武江区农村居民户籍的,并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夫妻双方及小孩发生重大疾病的家庭进行扶助。扶助对象发生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金额的,给予(40%-70%)相应比例的基金扶助,其中享受低保的家庭要高出10%,每家庭一年内扶助金额范围在2000—30000元。区财政首次划拨100万元作为启动基金,设立了扶助基金专户,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直接发放到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