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3日电(谢柳青)记者昨天从番禺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区2005年开始清理涉渔收费,减轻渔民负担,成为全省首个实现渔民“零负担”地区,3年来通过“先征后补”共向渔民发放补助336.44万元。
据《番禺日报》报道,为了保持原来惠渔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施惠于渔民,番禺区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船舶港务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及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费等5项保留的涉渔收费项目,从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以“先征后补”方式,对渔民实行减负。副区长戴永昌出席新闻发布会。
番禺区现有在册登记渔船1458艘,其中捕捞渔船1338艘,总吨位14703吨,总功率55170.4千瓦,渔业辅助船120艘。渔民3000多户,渔业人口1.2万人,主要分布在石楼镇莲花山渔港及石碁、东涌、大岗、榄核等镇。2005年到2007年,我区制定并落实《关于番禺区清理涉渔收费减轻渔民负担意见》,对渔业船舶变更、登记费等6项涉渔收费项目实行免征(部分项目免征区收取部分);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船舶港务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5项保留的涉渔收费项目,以“先征后补”方式,对渔民实行减负(部分项目先征后补为广州市收取部分)。
《关于番禺区清理涉渔收费减轻渔民负担意见》已于去年底失效。今年3月,区政府办印发《批转区财政局等部门关于继续清理涉渔收费减轻渔民负担意见的通知》,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船舶港务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及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费等5项保留的涉渔收费项目,从2008年至2010年,连续3年以“先征后补”方式对渔民实行减负。以总功率31.6千瓦、长12.3米、总吨位9吨的渔船为例,通过“先征后补”政策的实施,该船每年可省却各项渔业规费约897元,切实减轻了在产渔民因油费上涨、资源衰退等原因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压力。
根据通知精神,“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费(区收取部分)”纳入“先征后补”项目范围,并与“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费(广州市收取部分)”合并,调整成“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费”一项。因“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及设施检验费”属国家收费项目,区政府无权免缴,原免征的“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区收取部分)”亦纳入“先征后补”项目范围,并与“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及设施检验费(广州市收取部分)”合并,调整成“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及设施检验费”一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