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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廉租房保障范围全国最高
2008-03-07 09:06 来源:南方日报

    根据2007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24号文,广州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大幅提高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收入保障线从以往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680元提高到7680元。是全国目前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最广和标准最高的城市之一。

    由于保障范围扩大而新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5643个家庭的住房问题在2007年11月得到全部解决。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问题的解决标志着广州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了较高保障水平的“应保尽保”,2008年以后新增的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将实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2010年全部解决广州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在住房保障体系的另一主要领域———经济适用房方面,广州在24号文出台后也及时制定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确定为60平方米左右。

    经济适用房的实施办法也简化、优化了资格审核程序,并根据困难程度分层次适度给予保障,建立了评分轮候制度。同时,更加严格限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流转。还将广州一直坚持的限制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范围,对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计划管理、统筹分配等被24号文肯定的做法,以成文形式写进了《实施办法》。

    据此,“十一五”期间,广州将继续着力加大、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规划建设900万平方米、11.43万套的保障型住房,占全社会住房供应总量的17%,是“十五”期间的4倍。按照这一规划,到2010年,广州户籍人口中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

  去年卖地74%以下建90平方米以下户型

    而针对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广州的做法是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通过适度、合理的干预和调控,构建与中等收入家庭相适应的住房供应和消费层次,以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为改善高端住房产品偏多、户型偏大的不合理的住房供应结构,广州坚决落实国家90/70政策,优先发展面向中等收入有效需求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2007年,出让的居住用地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居住用地达到74%,新批准建设的住房项目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占72.5%.

    此外,还采取“限户型、限房价、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以对应满足中等收入群体首次置业需求为原则,供应限价商品住宅,充分发挥限价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积极作用。2006年8月至今,共公开出让10宗限价房用地,用地面积96.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可供应限价房1.5万多套。迄今为止,广州是全国落实国家限价房政策最早、出让土地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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