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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双特困户可从社会租房转住廉租房
2008-02-20 11:20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2月20日电(田桂丹) 租赁住房补贴是否长期?出租屋主收回住房后无房住,是否能分配廉租住房?《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不少双特困户市民对廉租住房保障仍存在不少疑问。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进行了解释。

    据《信息时报》报道,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表示,广州市“双特困户”困难家庭廉租住房 保障是采取方法灵活、形式多样保障方式,既可以选择租赁住房补贴方式,也可以选择实物配租。其中,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来源稳定,可自由选择居住地。假如选择了“租赁住房补贴”,租房到期出租屋主收回住房,还可以重新提出申请选择“实物配租”。中途对住居不满意的也可以转为“实物配租”,无需轮候,就可以在金沙洲新社区安排廉租住房。

    有关人士表示:“双特困户”无论选择哪一种保障方式,都有保证,市民可对此放心。对于今后通过资格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继续按照“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原则,列入政府廉租住房保障日常化管理。

    政策解读

    1.广州市“双特困户”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有几种方式?

    目前有三种方式: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

    2.三种住房保障方式标准和规定是如何确定的?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过核定的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自行承担;低于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实物配租方式适用于经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及其他急需保障的家庭。

    经批准符合公房租金核减条件的廉租对象,可以直接到区国土房管分局或房屋产权单位办理公房租金核减手续。

    3.广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还有没有其他方式?

    有。符合广州市城镇双特困户认定标准的居民除可以申请廉租房外,如果由于工作、生活、教育等原因,还可以通过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两种方式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完)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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