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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派员莅汕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准备工作
2007-12-18 15:52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12月18日电(廖秀娟)  12月17日下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检查组到汕尾市检查指导工作,检查组对汕尾市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表示肯定。

    据《汕尾日报》报道,《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近段时间来汕尾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的准备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通过全市各大新闻媒体、出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横标、深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会同工会、普法办等部门上街摆摊设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据统计,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举办咨询活动和宣传讲座31场次,培训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干部近2000名,悬挂宣传横标160多幅,印发《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30000多份。由于及时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新动态,宣传监控到位,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认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觉性也明显提高,企业与工人的劳动关系相对稳定。至目前止,全市没有出现企业集体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

    省检查组听取了汕尾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情况汇报,并与信利、电信、南方电网、德昌等企业的代表进行座谈,向他们了解《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参加座谈的代表就《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向检查组进行了提问。省检查组认为汕尾市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前期工作高度重视,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深入、到位。检查组要求汕尾市要认真对待存在问题,积极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力度,切实保证《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完)

 
( 责任编辑: 刘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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