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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普参加者派房多2分
2007-12-16 09:01 来源:广州日报

    有问必答:

    申报何时截止?

    今年12月31日

    本次住房调查范围是全市市辖10区,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并同步开展调查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必须在2007年12月内自行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

  调查如何进行?

    事先会电话预约

    申报表设有预约入户调查时间,根据居民家庭的申报,从2008年1月1~31日,佩戴工作证的调查员按照统一标准逐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在入户调查期间,由调查员电话预约申报人确定具体的入户调查时间。

    入户调查时,申报人需事先准备户籍、住房、收入和资产等方面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明资料包括户口簿、自有住房权属证明、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纳税证明、工资单、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收入和资产的证明。根据调查对象提供的情况和材料,调查员填写调查表。调查员依法对调查对象提供的情况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

    人均收入如何界定?

    计算人均可支配收入

    上一年(2006年1~12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总收入除以家庭人数。而家庭可支配总收入是指申报人及其计入家庭人数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的可支配收入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所谓可支配收入,指申报人用于最终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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