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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用气补贴每月每户20元
2007-11-13 08:51 来源:广州日报

   新华网广州11月13日电(周祚、何颖思 文燕媚)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民政局获得最新消息,为了减轻气价上涨对低保户、困难户日常开支的影响,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将下拨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205.58万元,对全市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本月起至2008年2月,每月每户用气补贴20元,4个月的补贴一次性发放,共计80元。

    广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负责人说,放款工作正在紧张准备。低保户用气补贴随低保金发放,凭民政部门2007年颁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去银行取钱;拿低收入家庭证的困难家庭则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到所在街道办领取。

    近期广州瓶装液化石油气价一路飙升,市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备感吃力,市民政局密切关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波动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并报市政府采取措施。该问题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决定对我市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按照要求和标准,尽快把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发放到城镇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手中。

    据了解,此前,为保障困难家庭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广州市已决定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3个月)继续对广州市农村低保、五保户和政府供养人员发放副食品临时性物价补贴。农村低保、五保户每户每月补贴20元,3个月共补贴60元;政府供养人员每人每月补贴20元,3个月共补贴60元。(完)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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