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2日电(王海波 唐联彬 范永丽) 昨日,记者从花都区政府获悉,该区在创卫之初就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今年,该区先后有7个单位因创卫不力被全区通报批评,区工商分局某工商所所长因创卫不合格、整改不及时被调离原单位。
据《新快报》报道,创卫之初,花都区便制定了创卫责任追究制度。制度规定:凡在创卫工作中因不重视、不负责,完成任务不好,影响全区创卫工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接到市区创卫督办通知书一次未及时整改的,要给予通报批评;2次仍未整改者,并在创卫迎国检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单位班子成员年终目标考核奖金;情况严重的,将给予相关领导和人员警告、停职直至撤职处分。今年,全区先后有7个单位受到区通报批评,区工商分局一名所长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被调离原单位。
据悉,花都今年先后拿出8600余万元用于创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