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0月23日电(严丽君 陈伟秋 鞠杨) 昨天(22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清理行政法规规章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广州市清理行政法规规章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广州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等30多项规章将被废止。张广宁强调,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是要探索建立清理法规规章的长效机制,以保持法规规章的活力和生命力。
据悉,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规章、广州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对153项行政法规、113项国务院部门规章以及67项省政府规章提出了废止、修改或宣布失效的建议;对广州市政府145件规章提出了拟予废止、拟予修改、拟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修改(废止)、拟保留和已废止等处理意见,《广州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30多项规章将被废止。
此次清理涉及行政法规655件,国务院部门规章3000多件,广东省政府规章272件以及广州市政府规章145件,工作面广。张广宁表示,本次对市政府规章的清理,主要是对违法或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法规所代替,或者制定年份过于长久,明显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规章予以废止;对规章规定的行政管理部门被撤销或行政管理部门名称已改变,或者个别条款与新出台的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作出修改。他还要求,对本次会议决定予以废止或修改的规章以及相关的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拟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修改(废止)的规章,各组织实施机关要加强调研论证,尽早申请列入市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进行修改,切实做到维护法制统一。
张广宁对“开门清理”行政法规规章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还强调,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结合广州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重心下移,着力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不断提高全市各级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