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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证遗留问题力争两年解决
2007-09-19 10:3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9月19日电(廖颖谊  黄自华 周方 陈伟秋) 昨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会上要求,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研究出台追究违法违规大业主责任的配套规定。

    据《新快报》报道,据介绍,去年1年,全市共核发房地产证44.5万份,平均每个工作日登记发证1786本,整体办案时限大大缩短,基本解决了发证慢问题。规范房地产产权登记行为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也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

    张广宁在充分肯定了有关部门为解决办证问题所做的工作的同时强调,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交易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办证进度,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避免带来新矛盾和新的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研究出台追究违法违规大业主责任的配套规定,堵塞监管漏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意见》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提出突出重点,区别具体情形,区分不同的历史阶段,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确定相应的办理房地产证条件,从一切为了群众、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以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力求有效解决广州市历史上因建设单位和逐步规范的新政策在规划、用地、建设、税费等环节造成的办理房地产证的遗留问题。(完)

 
( 责任编辑: 李绍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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