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实施办法上网公示,规定有必要将作环境影响评价
新华网广州7月25日电(曾文琼 曾彪)“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采纳。”《广州市实施〈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昨天开始征询公众意见。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实施办法》规定,在编制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或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公众若对更改草案提出重大异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召开专家论证会或听证会进行论证,有必要的将作环境影响评价。
据悉,此次公示的时间从7月24日-8月13日,一共20天,市民可到规划在线阅览《实施办法》并发表意见。
《实施办法》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应当收集与整理公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对于合理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采纳并且需要编写公众斡氡ǜ妗?BR>
《实施办法》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及调整规划编制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草案公示不少于20日,以便向公众征求意见。此外还需在规划获批后,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通过新闻媒体以及“规划在线”网站(www.upo.gov.cn)进行公告,并在所在区相应地段张贴公示。
据了解,行政主管部门需将规划的具体范围、实施时间以及查询方式告知公众,还需公告规划期限、规划依据、规划目标等。与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
此外,《实施办法》还规定,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查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实施办法》还规定,修改后的规划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应当将规划更改申请、更改可行性论证报告及更改草案公开展示。若有公众对规划更改草案提出重大异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召开专家论证会或听证会进行论证,并研究确定是否批准规划更改。公众无重大异议的,方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规委会备案。
此外,倘若规划更改涉及对生态环境、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历史文化保护区及文物保护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进行专项论证。对于环保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地区或项目,则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