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试行分类援助政策
新华网广州5月22日电
(李拉
陶达嫔)记者昨日从越秀区劳动保障局获悉,《越秀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援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周起正式试行,越秀辖区的低保家庭内如果有人参加就业,可多获180元-450元不等的额外就业援助金,以鼓励辖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双低”人员)积极就业,辖区“双低”失业人员从即日起可提出就业申请。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按照现行规定,3口低保家庭全额享受的每月低保金为990元;如果家庭成员中一个人有收入,则要将其收入计算入家庭成员共同收入,民政部门只补给不足990元的部分。但根据即将试行的《办法》,该区再就业专项资金按“双低”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时间长短,采用递增的方式,为低收入及低保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提供每人每月60元-150元5个不同层次的就业援助金补贴,即除了补齐不足990元的部分外,一个三口之家还可以获得每月180元-450元不等的政府就业援助金。同时,该区民政部门为就业期内的“双低”家庭失业人员给予6项减免补助,包括提供享受公房月租金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缴纳、免缴污水处理费、免缴电表改造费、卫生清洁费等。
而为了改变“就业不如吃低保”“吃低保养懒汉”的现象,《办法》还规定,“双低”家庭失业人员经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推荐介绍三次,本人不愿意去见工或单位同意聘用而因本人原因造成不就业的;或连续2个月内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无法与其取得联络的,均取消该家庭所享受的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的有关待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