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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可能降至12%
2007-05-13 09:53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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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5月13日电(李婧、何颖思)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新的缴存年度将从7月1日开始,不少市民十分关心最高缴存比例会否调整?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四个有关部门已根据去年国家有关新政策制定了新的缴存方案于近期上报市府,目前尚未收到批复。

    新方案包括三大要点:一是最高缴存比例全部从20%调整到12%;二是每月缴存基数从最高不超过广州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至3倍;三是缴存比例超出部分纳入工资所得计征个税。

    去年7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部分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并且缴存比例确定后,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所以,广州有望从今年这个新的缴存年度开始执行新政。

    在广州市当前这个缴存年度,缴存比例为:由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为7%,个人缴存比例为7%~20%;除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各为5%,最高各为20%,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存;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根据新方案,广州所有这些缴存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都可能降至12%。 (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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