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12日电(曾伟荣) 针对“两会”议案、提案涉及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问题,昨日,佛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报会表示,流动人员同样也是佛山人,他们与本地人同城工作,同城生活,理应享受平等待遇。
呼声:以“佛山新市民”代替“外来工”
据《佛山日报》报道,“外来工”能否称“佛山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一旦发生重大疾病怎么办?“两会”期间,佛山市农工党、民盟、致公党、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分别提交了关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案,提出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用“佛山新市民”代替“外来工”来称呼外来务工人员等建议。
回应:“流动人员同样也是佛山人”
佛山市流管办负责人表示,“佛山新市民”的称谓表达了对“外来工”城市主体地位的认同,体现了强烈的人文关怀,但它与目前通用的“外来工”、“流动人员”等称谓所表达的管理服务理念是完全一致的。去年11月21日在顺德召开的全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现场会上,市委副书记吴志强就提出“流动人员同样也是佛山人”,他指出,“他们与本地人同城工作,同城经商,同城居住,同城生活,同城便利,理应享受平等待遇,接受同等管理,享受同等服务。”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为广大流动人员提供更完善、更可行的医疗保障,当然还包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市委、市政府一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例如劳动部门检查督促用工单位给工人购买足额的各种保险;免去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子女的借读费等。目前,这些工作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
反响:称呼变化体现佛山包容性
“把‘外来工’称为‘佛山新市民’当然很好啦!”来自韶关的外来工邓秋船表示,这种称呼的变化显示对外来工歧视减少,也体现了佛山的包容性。
邓秋船说,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有着重大意义,但外来工的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因此,他建议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费用最好由用工单位承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