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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超标电单车可拘留 罚款50元并扣车
2006-11-05 10:10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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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11月5日电(陈捷生)广州的电动自行车是禁是放已经尘埃落定,禁!广州交警部门表示,市政府有关规定一旦出台,将会上路严查,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者将有可能被拘留,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未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至少罚款50元,并扣留车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有统计数据表明,广州路面上目前仍有约5万辆电动自行车。对于禁令,不少车主认为既然相关规定尚未出台,至少在这段时间内上路行驶还是比较安全的。那么,一旦明确“禁电”日期,违规上路者将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广州交警部门表示,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重心高、惯性大、车速快、安全系数低,仅去年发生的涉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就有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而超标与非超标的区别在于:一是无脚踏骑行功能;二是最高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

    交警部门表示,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在路面上发现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一律予以扣留,并对驾驶人依法进行从严处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三分,并依法扣留无牌机动车。

    对于非法上路的不超标电动自行车,警方也将予以扣留,并根据有关规定,以驾驶无证无牌的助力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的理由,对车主处50元罚款。 (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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