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14日电(方夷敏 康殷 蓝岚)记者昨日从物价局获悉,2004年开始试行的广州市新车上牌代办费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经市物价局研究决定,同意经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的委托新车上牌单位,向自愿到代办点上牌的车主收取新车上牌代办费。收费标准:代办点设在市区的为200元/辆,其中花都区、南沙区以及增城市、从化市内的为210元/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各委托新车上牌单位在开展新车上牌代办业务时,应为新车主提供新车上牌所需的各项服务,收取新车上牌代办费后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同时,各委托新车上牌单位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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