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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卖地首次实施“限房价”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8-05 12:16:55)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李绍颜

    新华网广州8月5日电 (张睿 冯显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挂出公告,将在8、9两月推出4幅居住用地和2幅其他用途用地。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发出的新公告中发现,广州市首次执行卖地“限房价”的措施,两块居住用地均规定90平方米以下户型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    

    H4和H3地块: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九成以上,房价6000元/㎡以下

    此次公开出让的有开发区两块居住用地,地理位置均位于广汕公路以南、开创大道以东。其中,KXC—H4地块用地面积为142031平方米;KXC—H3地块用地面积88105平方米。

    据悉,这两幅地块采取挂牌出让的方式,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用竞地价方式出让。报价达到或高于挂牌出让起始价(两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分别为13734万元和10335万元)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两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所占比重,都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90%以上;而竞得人开发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销售最高价格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业内说法: 开发区6000元/㎡的限价相当于没“限价”

    这是广州卖地首次对房价作出限制。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提供的数据,今年1—6月,萝岗区商品住宅均价为3031元/平方米,那么,对6000元/平方米的房价“上限”业内是如何看待的呢?

    广州中原地产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表示,开发区的房价相对便宜,5000元/平方米就能买到不错的房子了,现在要求限制房价在6000元/平方米以下,实际上等于没有限制。而且他认为政府对限房价也没有明确的规定,6000元/平方米按照理解应该是一个平均价,留给开发商的操作空间很大,开发商在推出的第一期楼盘,可以低至4000元/平方米,而推出的第二期也可以高达7000元/平方米,只要均价不超过6000元/平方米就行了。

    黄韬认为政府的出发点是不想过大打击开发商积极性,使得土地难以投标出去,但同时传达出了一个信号:未来政府出让的土地都会采取“限房价”的手段,而且天平会倾向买房者,而对开发商越来越严格。

    广州市光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洪志则认为,此举的信号意义较强,对土地出让实行限户型、限房价,表明了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政策的精神,加大中小户型住房的供应。开发商以前没有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更多一些,现在虽然是受到了一些限制,但只要开发商能转变思维,积极创新,认真把产品做好,仍然是有市场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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