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29日电(卢鉴)新华网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获悉,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广东(不含深圳市)的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消费满100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将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单张发票最高奖金200元。

个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进入【我的发票-个人有奖发票】活动专区,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发票抽奖”活动。参与抽奖活动的发票需以个人为购买方(购买方名称需与参与人实名认证信息一致),且每张符合条件的有效发票仅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本次活动周期内,且为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具的有效发票。

活动实行即时开奖,开奖设5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中奖奖金将以第三方支付方式给付中奖者。广东省税务局还建立了完善的奖金兑付追溯机制,实时监控兑付情况,及时处理奖金到账异常等问题。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开具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热线为020-12366。
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诚挚邀请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发票抽奖活动,在享受消费乐趣的同时主动索取发票,让“消费索票、依法纳税”成为全民自觉行动和消费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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