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市场化调解比打官司快多了,调解员能配合我们时间安排线上处理,不用跑法院,真的很省心!”
近日,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指引下,东莞某精密模具公司汪先生与某生物科技公司代表到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专职调解员洪沛云主持,双方通过线上沟通,17天便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据了解,汪先生的厂房此前遭遇暴雨侵袭,生产恢复迫在眉睫。这宗9万元的合同纠纷,如按诉讼流程,耗时少则三五个月,还需支付两千多元诉讼费,时间、精力和资金成本都不小。
汪先生向东莞第三法院求助后,法院建议其尝试市场化调解,原本耗时耗力的官司最终变成了高效省心的调解协议。
这是东莞第三法院探索市场化调解新机制的一个生动缩影。“很多商事纠纷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打官司周期长、成本高,对企业是负担。”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庭长覃进朋介绍。
早在2024年12月,桥头法庭便联合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成立“商和桥”商事调解工作室,为商事纠纷引入专业调解力量。今年1至7月,工作室已成功调解73件商事纠纷。
在此基础上,今年8月5日,东莞第三法院与东莞市贸促会、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签署框架协议与合作备忘录,率先在桥头法庭试点推行“有偿+专业+快速”的市场化调解机制。
根据协议,三方将在深化诉调衔接方面发力,推动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调解机制,对于商事、投资、贸易等领域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
具体而言,市场化调解机制是由具备商事领域专业资质的调解员“接单”,提供“明码标价”的专业服务。调解员可以帮助企业理清账目、分析症结,调解成功才收费,费用按纠纷争议金额比例计算,最高不超过诉讼费的一半,调解不成功则不收费。
在此过程中,若双方达成和解,法院会开辟“绿色通道”,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而针对未能成功调解的案件,法院将及时为其转入诉讼程序。
“为企业提供便捷、降本增效的解纷渠道,是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东莞第三法院副院长苏卫东表示,法院将持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引导更多商事纠纷通过市场化调解机制化解,形成开放、高效的商事解纷格局,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记者 王颖
通讯员 江楠 张瑞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