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村民吴某,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滥伐购买的林木,被滥伐林木蓄积近80立方米。记者从龙门县获悉,目前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龙门县通报,2023年8月初,龙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龙门县林业局移送线索称,龙门县麻榨镇寨吓村到坑村民小组“湖光窝”山有滥伐林木迹象。接报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案民警立即会同县林业局开展走访调查。经办案民警大量摸排、调查、走访、取证工作,成功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吴某,9月6日将吴某抓获归案。
经查实,吴某未依法审批,擅自砍伐阔叶林,并且滥伐林木数量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经审讯,2022年2月份期间,龙门县麻榨镇村民吴某向同村村民购买“湖光窝”山上林木,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滥伐购买的林木,被滥伐林木蓄积近80立方米。
龙门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林木除有一般物的经济价值之外,更是生态效益的载体,大家要共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取得《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严禁盗伐、滥伐林木,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黄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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