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粤贵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占忠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金伟丰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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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粤贵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占忠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金伟丰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