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364号
2021年12月28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荔湾区物资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4日指定广东百思威律师事务所担任物资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罗斌。经审查,物资公司已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物资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宣告物资公司破产并终结物资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6月29日裁定宣告广州市荔湾区物资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荔湾区物资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 六 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