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公告
增城市物资实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增城物资实业公司”)清算组,已经依法对增城物资实业公司开展了清算工作,对增城物资实业公司的财产、账册及人员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经清算组调查,增城物资实业公司已资不抵债,清算组作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增城物资实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2条之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6月9日裁定受理增城物资实业公司清算组对增城物资实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裁定终结增城物资实业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增城市物资实业开发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